
(1)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105111眼科学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及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4)国家承认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但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8门

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本科生和(国家承认的)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4)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请详见第四条)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5.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我校不接收录取时未修满本科学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2、具备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学历。3、同等学力考生:(部分允许专业,请详见第五条)(1)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2)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6、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

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5.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我校不接收取录取时未修满本科学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定向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