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于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到尚贤楼400报到,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复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6、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各单位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各单位根据复试前公布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和录取办法,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等考生,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

5.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办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办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6、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各单位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各单位根据复试前公布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和录取办法,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等考生,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

3.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其中:会计专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注: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或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

第一志愿报考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本通知复试安排进行复试。调剂生的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通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含复试安排、笔试内容等)请联系相关学院。调剂生的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通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含复试安排、笔试内容等)请联系相关学院。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受调剂考生。考生须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⑦按教育部要求,各学院须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关于教育应届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安排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推免生复试。推免生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面试,复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三天内进行导师双选,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及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3月22日附件1: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pdf附件2:一志愿复试名单.pdf附件3:士兵计划复试名单.pdf附件4:调剂缺额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