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由研招办下发批准同意报考的名单。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参加复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报考点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
2.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②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获得国(境)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④个人成果原件(可选);⑤外语能力证书原件(可选);⑥两封《2019年报考南开大学港澳台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2、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②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获得国(境)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④个人成果原件(可选);⑤外语能力证书原件(可选);⑥两封《2017年报考南开大学港澳台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一、考生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考生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②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获得国(境)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④个人成果原件(可选);⑤外语能力证书原件(可选);⑥两封《2018年报考南开大学港澳台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考生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考生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
二、考生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