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助学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国家助学金:40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学年、二等800元/生/学年、三等600元/生/学年。
国家金:43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金(二等)23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第一条申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
第二条申报方式:考生登录南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下载《南宁学院2021年对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后如实填写,打印两份贴好相片,连同支撑材料(如身份证、中职学校学生证、毕业生、获奖证书、户口本等等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潘炳捷,联系电话:0771-5900802。
第三条对申报成功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0:30在南宁学院校内(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均为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满分300分。考生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测试结束后,我校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招生网(http://zs.***)公布考生成绩。
第四条志愿填报: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我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第四章申报、考核方式和志愿填报第一条申报方式:考生本人或委托家长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到南宁学院行政楼115室现场申报。第二条申报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5,下午3:00—5:30),除清明节放假外,周末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第三条对申报成功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4月17日在南宁学院校内(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组织综合
第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南宁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五日下一篇:招生动态-完
第三条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南宁学院2018年3月13日
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电子邮箱:nnxyzjb@学校网址:http://www./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第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第二条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记录。第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
第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第二条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助学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000元/生.学年。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
第六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学生待遇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助学政策以确保每一位
第七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毕业证原件的,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学生待遇
第六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