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8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549。
第三条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
第四条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为辅,发展各类,举办适度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专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
第五条办学类型:学校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六条毕业证书:被录取的对口中职学生均具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资格,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学年、二等800元/生/学年、三等600元/生/学年。
国家金:43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金(二等)23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第一条申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
第二条申报方式:考生登录南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下载《南宁学院2021年对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后如实填写,打印两份贴好相片,连同支撑材料(如身份证、中职学校学生证、毕业生、获奖证书、户口本等等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潘炳捷,联系电话:0771-5900802。
第三条对申报成功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0:30在南宁学院校内(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均为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满分300分。考生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测试结束后,我校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招生网(http://zs.***)公布考生成绩。
第四条志愿填报: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我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第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南宁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五日下一篇:招生动态-完

第三条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南宁学院2018年3月13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第三条学校校址:仙葫校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 明秀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第四条广西中医药

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电子邮箱:nnxyzjb@学校网址:http://www./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第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第二条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记录。第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

第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第二条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助学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000元/生.学年。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1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南宁学院国标代码11549学校办学地址在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第三条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第四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专科教育普通本科层次招收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招收普通专科生第五条被录取的对口中职学生均具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资格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6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549。第三条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专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第五条办学类型: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8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第二条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549。第三条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第四条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为辅,发展各类,举办适度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