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315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设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工程、基础教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等七个系部和工程实训、工程检测、信息技术三个中心,开设了包括自治区示范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在内的23个专业,涵盖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工程检验、工程安全、建筑材料、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建筑装饰、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水利水电、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等。是宁夏建筑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宁夏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
第十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招委[201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学[2016]3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315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普通高等高职专科学校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条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第八条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

2022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二条学院概况: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151。第三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院是宁夏建筑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