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违规处理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2、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5、其他考生(1)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
5、其他考生(1)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具备: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1.5以上的SCI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2)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3)优秀在读硕士考生:2018年我校
(1)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具备: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1.5以上的SCI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
5、未尽事宜后续将以通知发放至研究生院网页通知公告栏,敬请关注和查阅,并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7-11-23
九、其它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2、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且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方能报考(提交纸质签章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情况,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
一、培养目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2018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65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3~5年。
五、入学考试1、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2、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初试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卷)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4、初试形式:笔试,各科满分100分,时间均为3小时。5、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1、网上报名:11月25日至12月24日请全体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并提交。2、现场确认:本省考生: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7日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外省考生:即日起到2017年12月24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报名费汇款凭证)。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正德楼415室)。3、报名费:200元4、邮寄及汇款地址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学校提供优越便利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外,还将以多元奖助体系(除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还将提供推免生奖学金、“三助”岗位、孙涛科技创新奖等)保障和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