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和专业测试分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十一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第十二条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第十三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十四条濮阳职
第十五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范围和条件(一)招生范围面向河南省、甘肃省、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二)招生条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15路、25路、27路、75路(夜班)公交车可直达)。招生咨询电话:0393-、、、传真:0393-邮编:457000学校网址:http://www.学校招生网站:http://zs.招生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电话:0393-。
(二)招生条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招生范围面向河南省、甘肃省、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4800人(一)分配原则和办法1、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3、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二)分专业计划表我校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批复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和专业测试分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类舞蹈类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类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1.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2.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分和专业测试分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和专业测试分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二)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