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1787
第六条在豫招生代码:6272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和专业测试分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二)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范围和条件(一)招生范围面向河南省、甘肃省、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二)招生条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15路、25路、27路、75路(夜班)公交车可直达)。招生咨询电话:0393-、、、传真:0393-邮编:457000学校网址:http://www.学校招生网站:http://zs.招生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电话:0393-。
(二)招生条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招生范围面向河南省、甘肃省、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4800人(一)分配原则和办法1、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3、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二)分专业计划表我校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批复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和专业测试分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1787第六条在豫招生代码6272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十条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一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第十二条毕业颁证学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