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各学院应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复试工作办法及本单位的复试方案等。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五、本办法由青岛科技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在接收阶段需要注意的情况

三、接收工作程序(一)学校在研招网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总人数不超过前一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50%;(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研招网向我校提交复试申请;(三)我校对复试申请者的情况进行筛选,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回复同意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复试。(四)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在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申请人接收拟录取通知方可完成接收。(五)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1、复试准备工作(1)制定并公布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此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方案应包括

一、接收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第十七条学校推荐工作程序(一)学校召开会议布置推免工作,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各学院统计应届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并将相关文件及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初步确定推荐名单。(三)各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三天),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研招办。(四)研招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五)研招

第十九条本办法要求的奖项获奖日期等截止到当年学校下发推免工作通知之日。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推荐工作程序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五)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普通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按不高于1:1.5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80%)和考核成绩(占2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平均素质评价成绩×80%+考核成绩×20%。综合排名成绩至少包含学业竞赛、科研成果、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面试得分等,具体比例由学院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各学院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免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分配名额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

四、推荐工作程序(一)排名公示。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部署,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学生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并公示。(二)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三)学院实施。为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在推荐环节中增加面试考核,综合评价,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学院须提前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内容要明确审查考核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本学院拟推荐人员名单确定办法(推荐成绩计算公式)等;拟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