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院(系、学位点)依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院(系、学位点)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职责:监督检查研究生院和各院(系、学位点)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程巡视监督各院(系、学位点)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复试前期工作1、组织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招生领导小组学习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调剂复试工作要求;确定第一志愿考生破格复试方案及标准;制定复试工作相关制度,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公室组织院(系、学位点)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由院(系、学位点)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院系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学习
三、复试工作要求1、复试工作要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公正透明;2、复试相关规章制度不能有歧视性规定;3、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评判,规范执行加分政策。
二、复试前期准备工作1.组织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招生领导小组学习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在总结2017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研,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的原则;制定复试工作相关制度,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公室组织院、系(学位点)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教育部关于《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由院、系(学位点)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院系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做好复试培训工作。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制度和规定;研究决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原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调剂相同专业考生;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5.有数学考试科目的专业,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中必须要有等同或高于青海大学要求的数学考试科目;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7.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考生优先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1.调剂工作由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办理相关手续。2.及时发布报考青海大学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信息,发布和通知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参加复试工作。3.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但达不到本专业在我校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可以自主调剂到外校,由考生报考院系负责于3月22日前告知考生不能参加青海大学的复试。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各学科专业生源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5.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调剂相同专业考生;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5.有数学考试科目的专业,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中必须要有等同或高于青海大学要求的数学考试科目;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7.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