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学考折算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考折算成绩按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其他等级不计分,满分为100分。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一)学考科目成绩3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含)以上,其余为D等(含)以上。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录取安排招生专业计划(人)选考科目备注普通类提前录取学前教育(师范)35不限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专业之间均不予兼报。小学教育(师范)35思想政治历史物理以上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与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我校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方予报考和录取。
2.申请材料:①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②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选考科目证明;③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④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证明材料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我校及专业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xsc.qzu./zs/),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2.申请材料:①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②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
第十七条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书面复审,确定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获得其填报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受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名额限制。2.其余考生,按其学考折算成绩(学考折算成绩按A等计10分、B等
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xsc.qzu.:808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8日;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截止(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3.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9日至3月27日;4.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报考费:3月28日至4月1日;
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1.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作通知。3.测试方式:面试。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测试重点包括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具体内容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特长展示(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考试用品请自备)。4.成绩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分。5.综合素质测试结
第三十五条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qzu./学校招生网址:http://xsc.qzu./zs衢州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xsc.qzu.:8081/通讯地址:衢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邮编324000)联系电话:0570-
招生计划录取安排招生专业计划(人)选考科目备注普通类提前录取学前教育(师范)35不限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专业之间均不予兼报。小学教育(师范)35思想政治历史物理以上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与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我校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方予报考和录取。
计分办法综合成绩=学考折算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考折算成绩按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其他等级不计分,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