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受理家长和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4642073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受理家长和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4642073
4我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5我院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6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单招录取工作组学院成立由分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组负责高职单招章程制定单招计划拟定计划上报招生宣传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高职单招考务工作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高职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高职单招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技能综合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
工作进程安排(一)2018年4月25日8:00至27日17:00,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及打印报名表或到学院现场缴费;免试考生应在5月12日前将《四川省2018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我院。(二)2018年4月28日至5月9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三)2018年5月11日,考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四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监督、申诉、咨询纪检监察电话:028-招生咨询电话:028-、028-招生咨询传真:028-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学院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学院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校考纪检监察电话:028-招生咨询电话:028-、028-招生咨询传真:028-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237,邮箱:jjs@.cn。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八年五月二日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1、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与指导。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受理家长和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受理家长和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