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舞蹈-新疆师范大学
1、初试指标及比重 满分40分
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 10分
髋部柔韧性(左、右腿纵劈叉) 10分
肩部柔韧性(转肩) 10分
俯卧撑10次 5分
手 桥 5分
2、复试指标及比重 满分60分
体育舞蹈:拉丁、摩登舞种内各选其中一支舞进行考试。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文化知识、专业理论基础和艺术实践能力,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舞台表演能力。毕业生能够胜任基层歌舞团,文化馆,文化站、街道社区等部门从艺术表演、文化经营、文化产业项目策划、文化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为实现目标而设置的四个专业领域是:声乐、民乐乐器,键盘,音乐教育、学生学习的是一专多能艺术类学课。主要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 和声,中外音乐史,哈萨克音乐史,合唱与指挥,歌曲写作与基础,民族音乐曲式分析,民族乐器合奏,即兴伴奏,电脑音乐制作,文艺晚会策划与文艺活动编导、艺术概论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社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馆、演艺公司、基层小学音乐教学等领域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级别考试、MHK水平考试。
表演艺术(阿依特斯方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10)35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开始阿依特斯艺术成为新增专业纳入到高校高职高专的行列里,在全疆范围内进行招生。
培养目标::根据学生自身具备的条件和特长,制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培养学生掌握阿依特斯艺术的专业知识,使其具备声乐、谱曲、冬不拉和库布孜弹奏等基本技能,能够全面掌握阿依特斯艺术的传承技艺,具备能够驾驭多元艺术的能力。
主要课程::哈萨克阿依特斯史、哈萨克文学史、哈萨克诗歌研究、哈萨克民歌民谣研究、哈萨克历史与文化、阿依特斯实践、哈萨克口才艺术、基础汉语、冬布拉演奏理论 、声乐、乐谱基础知识等课程。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地文化市场旅游行业、乡镇文化站、各地县(市)文体局,或从事中小学语文教师等。
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级别考试、MHK水平考试。
舞蹈表演(专科)-昌吉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练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好的文艺素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在社会各类文化机构、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编导、教学工作的应用型艺术人才。
就业方向::为地区艺术剧院、花儿艺术团、新疆大剧院、文化馆、少年宫、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培养所需人才。
舞蹈表演专业-喀什大学
考试科目:基本功、舞蹈小品、舞蹈模仿、体测(身高、腿长、臂长)。
1、基本功:含韧带软、开度,基训等。分值为50分。
2、舞蹈小品:考生自由准备一个舞蹈小品进行现场表演(限时4分钟)。分值为100分。
3、舞蹈模仿:考生根据考官要求现场模仿舞蹈片段。分值为50分。
4、体测:含身高、腿长、臂长及身段比例测算。考生身段比例须符合舞蹈表演专业要求。
舞蹈表演专业考核总分:200分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自理,专业考试所用服装道具均自备。
2、音乐学专业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均自备。
3、舞蹈表演专业考试伴奏音乐需提前录制为CD或MP3格式。
特别提示:考生可于2016年3月底自行登录喀什大学官网首页查询专业考试结果(网址:http://www.***.cn)。
十一、录取规则
(一)填报志愿条件
1、山东省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山东省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3、甘肃、河南两省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4、甘肃、河南两省未组织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凭该省同等本科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参照本省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舞蹈表演-新疆教育学院
培养目标:1、: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使学生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技能,能够适应中、小学校舞蹈教学。专业培养以舞蹈艺术基本技能、舞蹈教学和表演方法为主。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技巧,掌握舞蹈基本功和中外民族、民间舞蹈表演方法和知识,具备较广泛的舞蹈基础教学、舞蹈编排、节目指导和进行舞台表演的能力。
主要课程:2、:基本乐理、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间舞蹈、国外代表性舞蹈、舞蹈编导、中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新疆民族舞蹈、国际标准舞蹈、舞蹈美学、服饰与化妆等。
【舞蹈表演专业】-喀什师范学院
一、专业概况
艺术系舞蹈表演专业始建于2006年,目前舞蹈表演专业在校生约80名。专业培养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掌握舞蹈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舞蹈专业高级专门人才以及能在初、中等学校从事舞蹈课程教学及组织艺术实践活动的教师。
二、主要开设课程
专业主要开设乐理与视唱练耳、舞蹈解剖学、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维吾尔舞蹈、中外舞蹈简史、古典舞(身韵)、代表性舞蹈、现代舞、艺术概论、音乐作品欣赏、舞蹈教学论等课程。
三、教学条件
舞蹈表演专业配备有专业舞蹈练功房3间,多媒体教室3间,舞蹈排练厅1间,教学用视频音像光盘资料近1000张,并在喀什地区歌舞团、喀什市歌舞团、喀什农三师歌舞团等专业文艺团体建有实习实践基地。
舞蹈表演专业-昌吉学院
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3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美术、音乐、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喀什师范学院
④体育(文理兼招):3100元。
九、新生报到
1.考生被录取后,应按时到校报到上课,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2.所录学生到校报到后,三个月内为政审、体检、文化课复查期。三个月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注册成为我院有学籍的学生,享受我院学生的所有待遇。复查不合格者即予退回。
十、奖助学措施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4.新疆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人?年。
5.新疆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7.学院助学金:学院设立助学金200万元,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国家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9.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困难补助,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10.学院设有深圳--新疆助学金、新疆啤酒“希望之星”、新长城助学金、新东方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十一、录取规定
1.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实行“三公开”、“三监督”、“阳光工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考生可以公开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和退档原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秉公执纪;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98—2890007,0998—2890018(平时),0998—2891806(招生期间)
2.联系人:高建平阿布都如苏里?阿布来提周振鑫
3.监督电话:0998—2892231
4.联系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5.E-mail:kssyzb@***
6.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www.***.cn/xsc/zb/
十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四、本章程由喀什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喀什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新疆师范大学
01、02、03、04方向
初试科目:《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6月第2版;《和声学教程》伊·斯波索宾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中国古代音乐史》金文达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4月第3版;《中国近代音乐史》汪毓和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10月第3版;《西方音乐通史》于润祥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
复试科目:声乐通用教材。
同等学力加试:《民族音乐学概论》伍国栋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西域音乐史》宋博年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05、06、07方向
初试科目:《艺术学原理》苏和平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艺术学引论》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舞蹈艺术概论》隆荫培、徐尔充 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纪兰慰、邱久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中国舞蹈发展史》王克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复试科目:舞蹈的通用教材。
同等学力加试:《民族音乐学概论》伍国栋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西域音乐史》宋博年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舞蹈学专业:-新疆师范大学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
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
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技术技
巧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录取原则及待遇
1.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校考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2.录取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4.学费6000元/年。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舞蹈-新疆师范大学
1、初试指标及比重 满分40分
身体形态、比例、形象及气质 10分
左、右腿纵叉 5分
俯卧撑10次 5分
手 桥 5分
横 叉 5分
跳跃(男生:双飞燕连续十次;女生:大跨跳连续三次) 10分
▲舞蹈表演专业:-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舞蹈表演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有较强的舞蹈表演能力和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能在专业艺术团体、文化传播和演艺公司以及基层文化馆站、社会文化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文化创意与策划、演出经纪、社会培训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舞蹈基本功训练(含芭蕾、古典舞、现代舞基训和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剧目。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基础教学法。舞蹈作品赏析、服装化妆基础、舞台美术基础(灯光、音响、舞台道具制作)、艺术活动策划与组织、影视表演训练。
就业岗位:【】
面向专业艺术团体、文化传播和演艺公司以及基层文化馆站、社会文化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文化创意与策划、演出经纪、社会培训等岗位的工作。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中职):-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歌舞表演人员,特别是民族歌舞表演在内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馆团、艺术培训中心、艺术院校等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研究工作的实用型民族音乐与舞蹈高级专门人才以及为高等院校艺术系科培养后备生源。
主干课程:【】
芭蕾基训、维吾尔族舞蹈、毯技、民族民间舞、外国代表性、剧目排练、舞蹈赏析、艺术概论、化妆。
就业岗位:【】
各级各类文艺团体或其他舞蹈表演机构,从事舞蹈表演工作。
答考生问
答考生问:
你院的毕业证书如何颁发:5、?
舞蹈表演-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培养目标:1、: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使学生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技能,能够适应中、小学校舞蹈教学。专业培养以舞蹈艺术基本技能、舞蹈教学和表演方法为主。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技巧,掌握舞蹈基本功和中外民族、民间舞蹈表演方法和知识,具备较广泛的舞蹈基础教学、舞蹈编排、节目指导和进行舞台表演的能力。
主要课程:2、:基本乐理、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间舞蹈、国外代表性舞蹈、舞蹈编导、中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新疆民族舞蹈、国际标准舞蹈、舞蹈美学、服饰与化妆等。
舞蹈表演专业-喀什师范学院
考试科目:基本功、舞蹈小品、舞蹈模仿、体测(身高、腿长、臂长)。
1、基本功:含韧带软、开度,基训等。分值为50分。
2、舞蹈小品:考生自由准备一个舞蹈小品进行现场表演(限时4分钟),伴奏音乐自备,要求提前录制为CD或MP3格式。分值为100分。
3、舞蹈模仿:考生根据考官要求现场模仿舞蹈片段,分值为50分。
4、体测:含身高、腿长、臂长及身段比例测算。考生身段比例须符合舞蹈表演专业要求。
舞蹈表演专业考核总分为200分。
(四)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自理,音乐学专业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试所用画材画具、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所用服装道具均自备。
十、录取规则
(一)疆内考生必须取得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二)我院将参照各省区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划定的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划定我院文化分数控制线,并在文化分数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表演(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山东、河南、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本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音乐学、舞蹈表演(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十一、收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