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其他
(二)招生导师 凡列入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均可通过“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威海校区入选学科高峰计划的“空间学科与技术”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终身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千人计划”国家特聘教授,973首席专家,2000年后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首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正在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理工医各学科项目经费1000万以上、人文社科各学科项目经费60万以上)的负责人,人文社科一级教授,诺贝尔奖
(二)招生导师 凡列入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均可通过“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威海校区入选学科高峰计划的“空间学科与技术”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终身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千人计划”国家特聘教授,973首席专家,2000年后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首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正在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理工医各学科项目经费1000万以上、人文社科各学科项目经费60万以上)的负责人,人文社科一级教授,诺贝尔奖
2、根据学校确定的硕博连读计划,招生单位按要求组织资格考试,并于12月3日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咨询电话:0631-5688367陈老师):(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式三份);(2)2016级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转博名单汇总表(同时请发送电子版至taofei@.cn);以下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表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同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交研究生处备案)。(2)资格考试的口试记录(要全面、简明、清楚)或笔试试卷。
3、接收硕博连读转博研究生的导师须为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根据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理工医类各专业一般不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的规定,理工医类各专业不接受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转博申请。
(三)招生计划 通过2018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以“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仅限1人,且本年度不可再招收“硕博连读”考生。
(三)招生计划 通过2018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以“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仅限1人,且本年度不可再招收“硕博连读”考生。
(一)组织领导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2、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3、学校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招生工作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
(一)组织领导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2、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3、学校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招生工作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
2、根据学校确定的硕博连读计划,招生单位按要求组织资格考试,并于12月3日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咨询电话:0631-5688367陈老师):(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式三份);(2)2016级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转博名单汇总表(同时请发送电子版至taofei@.cn);以下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表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同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交研究生处备案)。(2)资格考试的口试记录(要全面、简明、清楚)或笔试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