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
(4)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权成绩计算。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复试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普通招考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三)复试比例 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统计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复试比例为1:2。
(四)复试内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外文文献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四个部分的考核。 普通招考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两个部分的考核。 1、外文文献测试和专业课笔试在学科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外文文献测试时间为1小时;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外文文献测试和专业科笔试的参考书目见统计学院网站。 2、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复试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与其他考核结合起来进行,主要以题库抽题作答方式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各专业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 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进行),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
(八)调剂 1、每个导师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招生计划(含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专业内导师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 2、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由考生本人申请或导师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进行调剂复试。
(十)学院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83951031办公室:慎思楼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