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生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1)新生党员到校报到时,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接转党组织关系时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山东省内学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山东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份学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有效期应截至入学报到日期15天以后,并在办理入学手续后1周内交研究生院。(2)党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正式党员档案应放入本人档案一并转入我校;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的,应由本人自带“入党材料档案”转入我校。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应齐全,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
四、奖助政策:取得入学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助学金(18000元)、国家奖学金(30000元)、学业奖学金(10000/5000/3000元)、科汇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等奖助,具体评选实施办法见学校文件。
六、博士研究生新生入校需缴纳以下费用:1.学费:每学年8000元,免教材费。2.住宿费:每学年1000元。3.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每年约180元,4年共计720元。
3.新生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1)新生党员到校报到时,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山东省内学生可由组织关系转出单位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从网上把组织关系转到我校,接收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其他省份学生须持书面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90天)应截至入学报到日期15天以后。党费一般应交至6月份及以后(网上办理转入手续时,三个月未缴纳党费将无法办理转接手续)。来校后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院党总支,学校将集中为大家办理相关手续。(2)转接党组织关系时,正式党员入党材料
五、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信用贷款,学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户口相关证件新生户口可自愿迁入学校。山东省内新生须准备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户口簿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其他省份新生须准备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户口迁移证》原件,迁入单位名称:山东理工大学,迁入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学区派出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户口迁移证》凡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属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四、奖助学金政策:取得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享受研究生助学金(每生每年21000元)、国家奖学金(标准30000元)、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8000/5000/3000元)、科汇奖学金、单项奖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等奖助,具体评选实施办法见学校文件。
二、报到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稷下湖北面体育场--各学院报到点;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研究生报到地点: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南门广场。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学校在淄博火车站、淄博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
二、报到地点: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鸿远楼607室)。
二、报到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稷下湖北面体育场--各学院报到点;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学校在淄博火车站、淄博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