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我校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办备案,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3)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即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九条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顺序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低录取线;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低录取线,且不服从调剂分配。
(2)学校优先按出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其它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有专业志愿;对所填报的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调配时,考生按高考总分高低排队,总分相同时,文科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六条专业调配原则:学校优先按出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其它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有专业志愿;对所填报的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调配时,考生按高考总分高低排队,总分相同时,文科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五条除特殊说明之外,所有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录取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各省投档的高考排序成绩,未实行
2022年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和退档考生处理办法
2020年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和退档考生处理办法
第五条录取原则和退档考生处理办法我校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