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长学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2.单科成绩要求:北京市“外培计划”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基础医学专业不得低于125分,护理学专业不低于100分。
3.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护理专业的要求:本科及高职的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例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建议身高1.55米以下者慎报。
5.农村基层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招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郊区定向班,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其中山区、半山区定向生必须为所在区农村户籍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预录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6.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预录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的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7.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和专科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8.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教育部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六)身高要求在1.55米(含1.55米)以上;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心理健康;

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前提下,从护理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以及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护理贯通班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2.口试要求:报考外语类各专业(不含在京招生的双培与外培计划的外语类专业)、小学教育(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地理信息科学

1.2019年高职升本科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按要求登录“北京市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bb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两寸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生活照。照片格式:JPG(文件名必须是*.jpg);照片标准:高宽比4:3,像素不低于200×150;文件大小要小于64KB)。

(一)对考生视力的要求:双眼的近视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医学类专业。(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长学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2.单科成绩要求:北京市“外培计划”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得低于125分。3.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长学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2.单科成绩要求:北京市“外培计划”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基础医学专业不得低于125分,护理学专业不低于100分。3.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