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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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年学籍归属于高职院校,按高职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学费7500元/年,学生资助与高职院校学生同等待遇。后2年学生学籍归属于本科院校,按本科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学费5000元/年,学生资助与本科院校学生同等待遇。
学生入学一年后由高职院校组织考核,对不符合“高本贯通”考核要求的学生,予以转入平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不再进行贯通培养;对完成前3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专科高等教育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对通过高本贯通转段考试、修满“高本贯通”培养计划所有学分、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按照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办法颁发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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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2 12:32
学校概况
学校由原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两校合并成立,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自2013年起正式以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对外招生。
为了更好地服务相关企业的发展和行业内员工的自身发展的需要,开设中专班,通过专业学习合格后,不仅能获得中专毕业证书,也可参加“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欢迎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踊跃报名。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高分一项,且高不超过20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高分一项,且高不超过20分。
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3.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
学校全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2020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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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须知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