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依据:(1)非语言专业: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科目1和科目2成绩组成;(2)语言类专业: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科目1、科目2及口试成绩组成。(二)录取办法:(1)非语言专业: 依据总分高低(总分=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划定各专业大类的合格线,达线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调剂到同一专业大类中的其它专业。(2)语言类专业: 根据科目1和科目2的总成绩,按专业计划数的120%划定口试合格线,达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口试,然后依据总分(总分=口试成绩+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同分规则: 非语言类专业按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语言类专业口试划线的同分处理按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录取划线的同分处理按口试成绩、科目1、科目2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四)其他规则:
(1)当某专业大类(专业)报考人数或合格生源数小于计划数时,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对各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2)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考生(其中: 英语专业直接按科目1+科目2总分录取)。
(3)凡被我校预录取考生,在报到时未能取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一)普通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3.同分处理: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
录取规则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成绩每门100分,共计700分。(2)职业适应性测试(统一命题)满分300分(其中:文化基础150分、职业
录取规则见我校正式公布的2018年招生章程
十一录取规则专升本考生一录取依据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科目1和科目2成绩组成满分300分二各大类以及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原公布的计划数减去保送录取数以及免笔试面试录取数的差额数作为实际计划数三录取办法依据考生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各专业大类的低录取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四调剂规则如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调剂到同一专业大类中的其它专业五同分规则按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六其他规则1当某专业大类报考人数或合格生源数小于计划数时学校有权调整减少该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同时学校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将计划调整到
录取规则1.一般专业(除语言类专业外):按专业大类划定二门科目总分的合格线,达线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未能录取,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调剂到同一大类中的其它专业。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考试科目1、科目2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2.语言类专业(英语、日语):各专业以二门科目总分,按专业计划数的120%划定口试合格线,达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口试。录取按合成分(合成分
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高本贯通)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考生须参加所报专业的二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见本章程须知。2.普通类专业(除语言类专业外):根据二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专业大类分别划定单科成绩和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的低录取资格线,线上的考生按填报专业,以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考试科目1、科目2成绩高低排序录取。3.报考“英语(商务翻译)”、“日语(商务日语)”专业的考生,根据
录取规则录取依据:(1)非语言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科目1和科目2成绩组成;(2)语言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科目1、科目2及口试成绩组成。录取办法:(1)非语言专业:依据总分高低(总分=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划定各专业大类的合格线(合格线为各专业大类总分的平均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调剂到同一专业大类中的
(四)其他规则:(1)当某专业大类(专业)报考人数或合格生源数小于计划数时,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对各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2)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考生(其中:英语专业直接按科目1+科目2总分录取)。(3)凡被我校预录取考生,在报到时未能取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一)录取依据:(1)非语言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科目1和科目2成绩组成;(2)语言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科目1、科目2及口试成绩组成。(二)录取办法:(1)非语言专业:依据总分高低(总分=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划定各专业大类的合格线,达线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调剂到同一专业大类中的其它专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