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书》(不限格式,须考生本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招办。我校根据教育部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审核通过者方能享受照顾政策。在复试报到时,上述考生须持证明材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16日前联系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
5.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或10分(报考其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已在教育部“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学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免复试录取。特别提示:建议本校拟申请推免至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本科生参加本次夏令营,我院录取推免生的原则是先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如有多余名额才会录取非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同学。
2.报考原单位定向、委培、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及退伍大学生请在资格审查时登记。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进入复试;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一)调剂接收工作要求1.接收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2.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
(五)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四、初试科目
(五)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四、初试科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