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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复试名单的确定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复试名单的确定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01:11:30 提问时间:2018-10-04 18:31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复试程序和要求

    1楼

    第七条复试程序和要求第一款研究生院在复试名单确定后向学院复试面试小组提供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情况简介,包括初试成绩、毕业学校和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等,以及复试排名表(电子版)和复试审查表。第二款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应配备1-2名记录员,以录像、录音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和内容,特别是复试面试老师所提问题和考生答题内容。复试面试记录在复试后交研究生院保存,保存期3年。第三款复试面试老师应在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第四款各复试面试小组在复试面试过程中应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试并评定成绩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破格复试

    2楼

    第九条破格复试第一款根据考生初试情况和我校每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可对少数未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优秀考生实行破格复试。第二款破格复试标准遵循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第三款破格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推荐,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复试面试小组

    3楼

    第六条复试面试小组第一款复试面试小组组成1、每年由研究生院通知学院提供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名单,每个专业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为3人或5人,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2、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由学院相关领导或学科带头人担任。3、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原则上每年应有所轮换。第二款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资格和要求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资格和要求同命题老师,更应具备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研究生院和学院均不得向外泄露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名单。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款复试面试小组组成

    4楼

    第一款复试面试小组组成1、每年由研究生院通知学院提供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名单,每个专业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为3人或5人,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2、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由学院相关领导或学科带头人担任。3、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原则上每年应有所轮换。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调剂复试

    5楼

    第八条调剂复试根据我校每年招生实际情况,可在校内外相近学科或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复试的标准。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复试形式

    6楼

    第四条复试形式按照国家规定,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二种形式。特殊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可采取特殊形式。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复试笔试的组织

    7楼

    第五条复试笔试的组织第一款复试笔试的命题老师确定同第二条的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款全日制专业复试笔试由研究生院在复试面试以前组织实施,非全日制专业复试笔试由相关部门在研究生院指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款复试面试现场的组织工作由各学院在研究生院指导下负责。第六条复试面试小组第一款复试面试小组组成1、每年由研究生院通知学院提供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名单,每个专业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为3人或5人,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2、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由学院相关领导或学科带头人担任。3、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原则上每年应有所轮换。第二款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资格和要求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资格和要求同命题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款复试笔试的命题老师确定同的第一款和第二款

    8楼

    第一款复试笔试的命题老师确定同第二条的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款全日制专业复试笔试由研究生院在复试面试以前组织实施,非全日制专业复试笔试由相关部门在研究生院指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款复试面试现场的组织工作由各学院在研究生院指导下负责。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款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资格和要求

    9楼

    第二款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资格和要求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资格和要求同命题老师,更应具备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研究生院和学院均不得向外泄露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名单。

  • 中专学校

    2018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复试名单的确定

    10楼

    第三条复试名单的确定第一款复试实行差额制,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的专业复试人数与招生人数比一般不低于120%;上线人数不足需要调剂的专业复试人数与招生人数比为180%左右。第二款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在符合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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