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荐对象及条件1.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等;3.学习成绩:根据第一至第三学年上海大学总平均成绩(占30%)、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占20%,核心课程是指学院从Insearch学院引进的主干课程和从UTS商学院引进的8门专业核心课程)、选拔面试成绩(占50%)进行甄选;4.截至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
五、注意事项1、今年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及专业型、校内推荐和校外推荐,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2、我院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复学推免生、体育特长推免生,每个学生只能被推荐一项,同时申请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无效。3面向在校退役复学本科生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校武装部研究制定,及时公布并报教务处,同时负责落实。4、欲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5、欲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在获得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除学习成绩外,还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四、申请材料1.个人学习成绩表2.推荐表3.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复印件4.学校奖学金证书复印件
2.时间安排:9月9日-13日,公布《上海大学退伍本科生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实施细则》,报名填写《上海大学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9月14日,各学院将退伍学生推荐表汇总至武保处。9月15日-19日,组织评审、公示并报教务处。9月20日-9月25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终确定推免生名单。9月25日起,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武保处联系人:尤春黎联系电话:66133041、办公室:宝山校区北门武保处205上海大学武保处2017年9月9日附件:上海大学退伍本科生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实施细则为鼓励
三、实施方法1.学校下达应征入伍本科生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额度。2.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退役本科临近毕业的学生(剩余课程确认本学年内完成并能毕业),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推荐表),经学院(系)审核后提交学校武保处。3.学校武保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排序。4.必要时由学校武保处组织有关专业专家,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进行答辩。5.综合评审排序前N名(N为学校给予的直研额度数)及具体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弄虚作假者一经被发现,将取消其直研资格)。
4.专业权重系数D(X)单独排序个人综合绩点=A×D(X)+B+CD(X):理工类、艺术类专业为1,人文类、经管类专业为0.94:在部队获得三等功者为0.1(获二等功及以上的,直接获得直研额度)C:获得过一等奖学金者为0.3,获得过二等奖学金者为0.2,获得过三等奖学金者为0.1(多次获奖者按高奖计算)
1.基本成绩要求:截至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2.9,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
二、单独排序个人综合绩点计算方法1.本人成绩平均绩点A2.部队立功B3.学校奖学金C4.专业权重系数D(X)单独排序个人综合绩点=A×D(X)+B+CD(X):理工类、艺术类专业为1,人文类、经管类专业为0.94:在部队获得三等功者为0.1(获二等功及以上的,直接获得直研额度)C:获得过一等奖学金者为0.3,获得过二等奖学金者为0.2,获得过三等奖学金者为0.1(多次获奖者按高奖计算)
一、推荐资格1.符合当年度学校推免基本条件2.在部队期间表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