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档案(不含党员档案)的调取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都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凭复试报到时领取的我校《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九月开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无须调入我校。3、非全日制考生的档案调取,按上述要求进行。学生档案室原办公电话2291958停用,新电话为2319282,后续邮寄档案时请填写新号码,已完成邮寄工作的无需更改。人事档案要求通过EMS或机要方式寄送,拒来电查询!
二、调取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近期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全日制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我校的人事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预计6月初,本校考生和愿意自取的考生可于6月5日后直接到我办领取人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办,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10日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要求主管部门发函至我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适当延迟档案寄至时间)。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局
三人事档案(不含党员档案)的调取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都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凭复试报到时领取的我校《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九月开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无须调入我校。人事档案要求通过EMS方式寄送,请考生自行网上查询EMS去向,拒来电查询!
二、调取拟录取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近期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我校的人事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预计5月底,本校考生和愿意自取的考生可于5月25日后直接到我办领取人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办,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10日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要求主管部门发函至我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局渠道寄送,否则一律拒收。注:我办发函(含邮寄录取通
1、按照我校硕士生录取工作安排,将对拟录取考生调取档案。研究生《政审表》请按规定日期寄到我院,政审合格后,《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一起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邮寄方式为考生复试时选择的挂号信或者顺丰快递(到付),邮寄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由考生本人持调档函到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2018年7月10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即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所在学校档案邮寄工作日程办理,晚在报到前将档案寄到我院。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学生自行决定,如果不调档,将会影响参评部分奖学金和发放助学金。学生在学期间将不再办理调档手续。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为“
(一)人事档案调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调档函由考生本人于2018年5月31午13:00至6月4日24:00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下载“调档函”,并自行打印。特别强调:中国矿业大学本校应届生也必须下载打印调档函,并将调档函交所在学院。考生打印调档函后,须主动与存放档案的单位联系,及时办理档案转调手续。1.往届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6月23日前寄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往届生档案未按时到达将影响考生正常录取,全部档案到达我校后
2.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注:请勿直接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二、调取拟录取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近期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我校的人事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预计5月底,本校考生和愿意自取的考生可于6月1日后直接到我办领取人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办,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10日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要求主管部门发函至我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局渠道寄送,否则一律拒收。注:我办发函(含邮寄录取通
二、考生人事档案的调取(一)被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应届少数民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调取其人事档案到我校。1.在职考生:请将《广西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档函》(6月中旬随通知书一起寄发本人)交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将人事档案寄来我校。2.应届本科生:请将《广西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档函》(6月中旬随通知书一起寄发本人)交本科毕业学校相关就业管理部门,由校方负责将人事档案寄来我校。(二)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政策非应届定向就业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原单位保管,
人事档案调取请拟录取考生将调档函空白部分(即: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等)填写完整,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档案须由单位(部门)通过机要渠道寄出,请勿个人邮寄。(一)被拟录取的非应届生档案务必于5月15日之前寄至研究生处。(二)被拟录取的应届生档案7月6日之前寄至研究生处。(三)被拟录取的在职考生,若研究生毕业后还将回到原单位工作,可申请录取为定向培养,本人人事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