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注册备案表以学信网出具为准;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0日;报名网址:http://58.40.126.136/xscx/(注册后选择“申请-审核”报名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体检(2018年1月2日-1月5日)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在综合考核期间安排时间进行。

第六条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报考攻读形式须为全日制。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待确定录取时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函。3.考生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4.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5.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近三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在《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试行)》(政科〔2015〕7号)规定的A级期刊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在

六、其他1.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按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规定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2.本办法自2017年12月起试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1.申请条件(1)须符合当年浙江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2)英语: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需通过下列考试之一: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或雅思≥6.0(成绩有效期5年,计算到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入学前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3)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或录用SCI、EI、一级(浙大认定的一级期刊)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4)专业课程:硕士专业课程成绩优良。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可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科研成果的考生需要参

三、申请材料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申请审核制博士报考材料”。1.《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审核制)》一份,用A4纸打印;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注册备案表以学信网出具为准

二、申请程序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0日;报名网址:http://58.40.126.136/xscx/(注册后选择“申请-审核”报名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缴纳报名费:250元。在12月20日前将报名费转入我校银行账户,并将寄转账凭证和报名材料一起寄给研招办。户名:上海海事大学账号:开户行:027273—工行上海市临港支行附言应写明:博士报考费+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非常重要);3.申请材料提交。考生须于2017年12月22日前,由本人或通过EMS(谢绝其他快递)将申请材料交至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1.申请材料审核(2017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学院组成资格认定委员会(一般由五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2017年12月29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名单以及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且符合以下条件:⒈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⒉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凡在境外留学的考生须获得学位,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校定A类或至少2篇校定C类及以上(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