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
②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对录取总分达到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⑤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模块一、模块三、模块二顺序依次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⑥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a.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b.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c.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d.录取过程中若出现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1)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考试时间1.5小时。2)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1小时。2、录取规则:1)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
(一)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1)高中学业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七门科目成绩齐全。七门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等第进行折算,分别为: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包括三个模块:模块一:文化基础(150分);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分);模块三:专业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1)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考试时间1.5小时。2)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1小时。2、录取规则:1)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
录取规则(一)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1)高中学业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七门科目成绩齐全。七门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等第进行折算,分别为: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包括三个模块:模块一:文化基础(150分);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分);模块三:专业基础(60分)。考试
录取规则(一)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的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1)高中学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等第进行折算,分别为:A等=100分,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2)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2、录取规则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二)三校生、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高中生的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1)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考试时间1.5小时。2)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1小时。2、录取规则:1)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划定
(一)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的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1)高中学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等第进行折算,分别为:A等=100分,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2)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2、录取规则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1)学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①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②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对录取总分达到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按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分别进行录取):①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②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对录取总分达到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