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资格线。
2、外省按各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
3、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基础上,以折算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专业先后),同时兼顾男、女生一定的比例,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1000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满分
录取原则1、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资格线。2、外省按各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3、上海考生的专项项目须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体育加试术科成绩以市体育统考成绩计算。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加权各占50%折算出总分,然后以折算总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专业先后),同
录取原则1、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资格线。2、外省按各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3、上海考生的专项项目须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体育加试术科成绩以市体育统考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身体素质考试每项满分25分,三项身体素质的总分值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的总分值为25分)。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基
5.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第二十六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本科)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须高于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20分(含20分),且男子身高在170cm(含170cm)、女子身高在160cm(含160cm)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运动训练专业:按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认可生源所在省份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文理兼收,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遵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
4.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分项考试标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7.考生在文化成绩符合对应优惠条件后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经公示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资格线。2、外省按各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3、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基础上,以折算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专业先后),同时兼顾男、女生一定的比例,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折算总分=(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1000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