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0日)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8年5月10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和5月10日。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0日)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8年5月10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和5月10日。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0日)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8年5月10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和5月10日。附件:2018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
2、统一招生:北京户籍考生、符合在京随迁子女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考生均可直接在7月7日--11日填报中考统招志愿(符合在京随迁子女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考生可报考06--19专业)。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6年2月24日至3月11日)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6年5月13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审核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和5月13日。
(二)2015年3月2日至12日: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具体时间为4月13日和6月1日)。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可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如未修改,系统则以填报志愿为准;如若修改,在规定期限内,以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截止时间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撤消志愿或补填志愿。
考生请使用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考生报名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如忘记密码,请与就读初中学校联系。如首次登录本系统可以使用考生报名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进行登录,考生报名号与初始密码由就读初中学校提供。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在密码修改成功后,必须使用新密码重新进行登录。密码请妥善保管,不要泄露给他人。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自负。
高校阶段的收费标准以学生实际进入高校当年的收费标准为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特别注意民办院校的收费标准。
5月20日10:00至5月22日10: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www..cn)。考生应根据本人意愿上网填报志愿,任何其他人或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