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一)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低控制线1113.5分;
美术类(二)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低控制线90分;
美术类(三)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低控制线499分。
第十五条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珠江学院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示为准。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浙江省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与考生入围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及以上。浙江省的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省外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类)之间不设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专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终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特别说明: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特别说明:
浙江省考生录取参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美术类专业招生(非浙江省)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部分省份对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编导类专业招生(非浙江省
2、浙江省: 美术类(一)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低控制线1113.5分; 美术类(二)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低控制线90分; 美术类(三)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低控制线49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