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按本科批次招生,在海南、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福建、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河北、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北京、新疆、西藏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18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0个本科专业,81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级差”方式(浙江、内蒙古除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以下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级差”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8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018年在浙江省录取的各专业均未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音乐学专业不招收器乐方向(除钢琴外)的考生,音乐表演不招收古琴专业的考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学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8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学、广告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500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00元人民币(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10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
第二十四条 福建省以外各省份(上海、海南、浙江、山东、广东、辽宁、天津除外),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6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奖励人民币4万元。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凡高考总成绩超过到第一阶段分数线10分及以上,山东省高考总成绩超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文科)、90分(理科)及以上,上海市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90分及以上,海南省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科A批录取控制分数线90分(文科)、80分(理科)及以上的普通类考生,天津市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科A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文科)、80分(理科)及以上的普通类考生,广东省高考总成绩超过本一批(普通本科院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100分(文理科)及以上的普通类考生,辽宁省高考总成绩超过本一批(普通本科院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110分(文科)、130分(理科)及以上的普通类考生,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如超过上述标准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6万元;如超出上述标准10分以内,奖励人民币4万元。
第二十六条 福建省文、理科考生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如高考总成绩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2分以上(含12分),奖励人民币3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8分以上(含18分),奖励人民币5万元。
第二十七条 凡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分(含超过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福建省文、理科考生,平行志愿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按高考总成绩排名,文科第1至第15名和理科第1至第15名,各奖励人民币2.5万元;文科第16至第30名和理科第16至第30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高的一项奖励。
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可选择下述任何一种方式来校报到:
1.火车、动车
(1)厦门北站:出站口大厅设有新生接待点,有专车直接将新生送达校区。为减少拎着行李换乘车船的辛苦,建议所乘坐火车经过厦门北站的新生和家长在厦门北站下车。
(2)厦门火车站:出站口仅设有新生引导点(仅提供咨询,没有交通转接)。
(3)漳州火车站不设置新生接待点。
2.汽车
(1)厦门市所有汽车站均不设置新生接待点。其中,抵达厦门梧村汽车站的新生如有需要可就近前往厦门火车站新生引导点咨询;抵达厦门其他汽车站的新生可自行前往厦门旅游客运码头乘坐学校专船。
(2)漳州市所有汽车站均不设置新生接待点。
3.飞机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T4航站楼设有新生接待点,负责引导乘飞机到达厦门的新生乘坐空港快线直达学校、或乘坐的士到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再乘坐专车专船抵达校区。
4.自行抵达厦门旅游客运码头
厦门旅游客运码头设有新生接待点,有专船将新生送到漳州港,再转乘专车抵达校区。
5.自驾车.有以下路线可供选择:
高速、经厦门或漳州路线:
注:各接待及引导点的工作时间为8月26日8:00-18:00
附1: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咨询电话0592-298555,漳州港码头咨询电话0596-6856557。
附2:新生可以提前用圆珠笔填写学校附寄的行李标签,并妥善固定在自己携带行李的明显位置,注意保留存根,便于认领行李。
附3:迎新期间,乘坐厦门往返漳州港的快艇需出示身份证和船票。船票凭录取通知书在厦门旅游客运码头迎新点领取。
交通路线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可选择下述任何一种方式来校报到:1.火车、动车(1)厦门北站:出站口大厅设有新生接待点(8月28日8:00-20:00,8月29日8:00-11:00),有专车直接将新生送达校区。8月28日20:00之后抵达厦门北站的新生请就近住宿,第二天一早再乘坐专车到校。(2)厦门火车站:南出站口设有新生接待点(8月28日7:30-20:00,8月29日7:30-1
3.注册。8月28日(8:00-18:00)至29日上午(8:00-12:00),按照我校迎新工作人员的引导,到所在院系、专业注册点凭《录取通知书》入学注册卡及缴费票据登记注册(无需其他材料),并领取新生资料袋。注意:注册现场仅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入学注册卡(现场缴费者需同时出示《录取通知书》及足额缴费的票据),建议单独随身携带,其他个人材料无需出示。
第十条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3.工程管理专业文史类只招收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方向),理工类招收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方向)(学费18000元/年)和工程管理(房建工程管理方向)(学费20500元/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
1.火车、动车(1)厦门北站:出站口大厅设有新生接待点(8月28日8:00-20:00,8月29日8:00-11:00),有专车直接将新生送达校区。8月28日20:00之后抵达厦门北站的新生请就近住宿,第二天一早再乘坐专车到校。(2)厦门火车站:南出站口设有新生接待点(8月28日7:30-20:00,8月29日7:30-11:00),有专车将新生送达厦门旅游客运码头,然后转乘专船抵达漳州港,再
5.自驾车.有以下路线可供选择:(1)高速、经厦门或漳州路线:(2)由厦门同益码头搭滚装船抵达漳州港码头,再行车至漳州校区。附1: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咨询电话0592-,厦门同益码头咨询电话0592-,漳州港码头咨询电话0596-。附2:福建省内外的新生到校,可以乘坐高铁、动车或者普通列车直抵厦门站(或厦门北站),乘坐列车车次以列车时刻表为准;乘坐飞机到校的新生,请向当地民航售票处询问抵达厦门
第三章办学特色第十一条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第十二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福建、浙江、山东、四川、广西、内蒙、广东、湖北、江西、辽宁、河北、贵州、重庆等省市按本科二
第三章办学特色第十一条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第十二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浙江、山东、上海按本科批次招生,在福建、四川、广西、内蒙、广东、湖北、江西、辽宁、河北
第三章办学特色第十一条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第十二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按本科批次招生,在海南、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