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0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荷兰等国家以及港台地区的三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可选择下述任何一种方式来校报到:
1.火车、动车
(1)厦门北站:出站口大厅设有新生接待点,有专车直接将新生送达校区。为减少拎着行李换乘车船的辛苦,建议所乘坐火车经过厦门北站的新生和家长在厦门北站下车。
(2)厦门火车站:出站口仅设有新生引导点(仅提供咨询,没有交通转接)。
(3)漳州火车站不设置新生接待点。
2.汽车
(1)厦门市所有汽车站均不设置新生接待点。其中,抵达厦门梧村汽车站的新生如有需要可就近前往厦门火车站新生引导点咨询;抵达厦门其他汽车站的新生可自行前往厦门旅游客运码头乘坐学校专船。
(2)漳州市所有汽车站均不设置新生接待点。
3.飞机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T4航站楼设有新生接待点,负责引导乘飞机到达厦门的新生乘坐空港快线直达学校、或乘坐的士到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再乘坐专车专船抵达校区。
4.自行抵达厦门旅游客运码头
厦门旅游客运码头设有新生接待点,有专船将新生送到漳州港,再转乘专车抵达校区。
5.自驾车.有以下路线可供选择:
高速、经厦门或漳州路线:
注:各接待及引导点的工作时间为8月26日8:00-18:00
附1: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咨询电话0592-298555,漳州港码头咨询电话0596-6856557。
附2:新生可以提前用圆珠笔填写学校附寄的行李标签,并妥善固定在自己携带行李的明显位置,注意保留存根,便于认领行李。
附3:迎新期间,乘坐厦门往返漳州港的快艇需出示身份证和船票。船票凭录取通知书在厦门旅游客运码头迎新点领取。
3.注册。8月28日(8:00-18:00)至29日上午(8:00-12:00),按照我校迎新工作人员的引导,到所在院系、专业注册点凭《录取通知书》入学注册卡及缴费票据登记注册(无需其他材料),并领取新生资料袋。注意:注册现场仅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入学注册卡(现场缴费者需同时出示《录取通知书》及足额缴费的票据),建议单独随身携带,其他个人材料无需出示。
第十条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3.工程管理专业文史类只招收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方向),理工类招收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方向)(学费18000元/年)和工程管理(房建工程管理方向)(学费20500元/年)。
1.火车、动车(1)厦门北站:出站口大厅设有新生接待点(8月28日8:00-20:00,8月29日8:00-11:00),有专车直接将新生送达校区。8月28日20:00之后抵达厦门北站的新生请就近住宿,第二天一早再乘坐专车到校。(2)厦门火车站:南出站口设有新生接待点(8月28日7:30-20:00,8月29日7:30-11:00),有专车将新生送达厦门旅游客运码头,然后转乘专船抵达漳州港,再
5.自驾车.有以下路线可供选择:(1)高速、经厦门或漳州路线:(2)由厦门同益码头搭滚装船抵达漳州港码头,再行车至漳州校区。附1: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咨询电话0592-,厦门同益码头咨询电话0592-,漳州港码头咨询电话0596-。附2:福建省内外的新生到校,可以乘坐高铁、动车或者普通列车直抵厦门站(或厦门北站),乘坐列车车次以列车时刻表为准;乘坐飞机到校的新生,请向当地民航售票处询问抵达厦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