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自选初试曲目表演。曲目表演一律背谱演奏(唱)。我校在考试现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Yamaha900)、竖琴、马林巴、小军鼓、定音鼓(琴槌、鼓棒应由考生自带),其他演奏乐器由考生自备。复试实行拉帘测试,考生不必化妆和更换演出服参加考试。
考生自选初试曲目表演。曲目表演一律背谱演奏(唱)。我校在考试现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Yamaha900)、竖琴、马林巴、小军鼓、定音鼓(琴槌、鼓棒应由考生自带),其他演奏乐器由考生自备。复试实行拉帘测试,考生不必化妆和更换演出服参加考试。
(9)评委有权根据测试情况随时终止考生的曲目表演,有权要求考生从曲目的某一段落直接开始表演。(10)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候考和考试,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考试组别和考试顺序号,不得私自调换考试顺序。(10)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候考和考试,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考试组别和考试顺序号,不得私
5.复试现场确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原件);②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③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复试资格后,考生可自行登
现场确认1.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2.地点: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3.现场确认要求(1)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者不予受理:①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②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2)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填写报名汇总表,领取准考证。(3)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1)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者不予受理:①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②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
其他考生应当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考生在专业校考复试中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应当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考生在专业校考复试中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
(9)评委有权根据测试情况随时终止考生的曲目表演,同时有权要求考生从曲目的某一段落直接开始表演。(10)考生应当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候考和考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考试组别和考试顺序号,不得私自调换考试顺序。(10)考生应当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候考和考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考试组别
(1)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材料不合格或不齐者不予受理: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原件);②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
3.现场确认要求(1)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者不予受理:①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②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2)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填写报名汇总表,领取准考证。(3)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
3.注意事项(1)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考试。(2)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考试禁带物品(如手机、智能手环、手表、涂改液、修正带、文字资料等)进入考场。(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生须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或修正带;答案须统一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区域内,否则答
3.测试内容考生自选初试曲目表演。曲目表演一律背谱演奏(唱)。我校在考试现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Yamaha900)、竖琴、马林巴、小军鼓、定音鼓(琴槌、鼓棒应由考生自带),其他演奏乐器由考生自备。复试实行拉帘测试,考生不必化妆和更换演出服参加考试。考生自选初试曲目表演。曲目表演一律背谱演奏(唱)。我校在考试现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Yamaha900)、竖琴、马林巴、小军鼓、定音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