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十严格”和“十严禁”,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785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登封市
第十条办学定位:学院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武术教育事业、武术文化产业、健康服务行业和国防与安全领域为四个服务方向,实施“专业+武术+外语等通识课程”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校企合作、文武融合、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路径,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一)命题由学院按照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核(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素质考核、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素质考核(总分300分)(1
(一)报名遵循省厅要求,参加我院单招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请考生按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进行志愿填报。遵循省厅要求,参加
(四)评卷阅卷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实行封闭流水阅卷。加大阅卷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四)公示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单独招生试点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单独招生试点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请于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基础考试(总分300分)(1)考试科目:两门专业课(各150分);(2)考试形式:笔试。
(一)命题由学院按照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闫青乐邮政编码:452470联系电话:0371-学院网址:www..cn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嵩山路南段单招专业及计划专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自2013年起我院开始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
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我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十严格”和“十严禁”,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