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考生按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汕头大学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总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投档与录取
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符合《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汕头大学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一)专业考试科目:《设计基础》。
(二)专业考试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2年采取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预报名日期:2022年3月1日至3月30日(周日除外)。登录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附件《汕头大学2022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报名表》,正确填写表中有关内容之后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
2.现场正式确认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行政中心223)。
3.报名要求:现场正式确认时,考生需备齐、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⑴填妥的报名登记表1份;
⑵相关身份证件正本及影印本1份:身份证、通行证、居住证、护照等;
⑶学习证明材料正本及影印本1份:高中各学年学业成绩、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
⑷彩色近照2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5.专业考试费用全免。
2022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5人。
(一)学费:每学年1万元。
(二)住宿费:900-1800元/学年。
其它 被我校录取的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上查询当年的《中华人民共
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学费和杂费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2018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5510----7660元/生·学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2018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二)住宿费: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63 联系人:区老师、林老师、张老师 电话:86-754- 传真:86-754- 电子信箱:o_zsb@.cn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cn附件:附件1:汕头大学2018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专业
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相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18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20人,招生专业名称详见《汕头大学2018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专业目录》,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为准。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上查询。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考生按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各科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各科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考生按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各科成绩高
(二)投档与录取 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