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学院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

正式录取备案 我院于2018年4月12日至13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本实施办法由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2.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元、500元和300元。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

报到注册 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2日—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我院(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高职综合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32,在陕招生代码:811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我院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