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510,在陕招生代码:812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于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煤炭工业学校、西安煤炭卫生学校、西安煤炭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历经60多年发展,现有教职员工673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图书资料馆藏丰富,设有11个教学院(部),开设各类专业43个,是省级公办示范高职院校,2018年38个招生专业涵盖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制造装备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等10大类专业及专业群。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邮编:710613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http://zsb.***
招生咨询电话:
校本部:029-33665101、029-33665102、029-33665103
传真:029-33665100
医学校区:029-83955069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学院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据学院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信息确认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方式一,考生在省招办公布的确认时间段内,利用电脑等电子设备自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信息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流程;方式二,考生于2018
第二十三条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国家奖助学金每年发放金额950余万元。学院奖学金每年发放金额180余万元。奖助学金覆盖率70%。学院每年发放生活补贴、特困补助等其他奖励金额达100万元。
第五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邮编:712000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邮编:710613学院网址:http://www.
2019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活补贴、学院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800元/年(带卫生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院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