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3月26日至4月8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进行评定,满分100分。
2.学院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3.符合第十四条报考条件2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直接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4.2018年4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我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以现场单独面试形式开展,即1名考生VS多名考官,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每位考生用时不超过10分钟。
通过书面评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4日起通过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zsbm.ypc.edu.cn/swyt/index.html),用自己的账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栏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且报考专业必须与入围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市内交通(一)公交1.绍兴火车北站(高铁站)(3km):乘坐快速公交BRT3号支线到“高教园区站”下(推荐)乘坐808路公交到“高教园区站”下。2.绍兴火车站(老城区)(12km):步行到“城北桥”乘坐15路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站”下。3.客运中心(11km):乘坐快速公交BRT3号支线到“高教园区南站”下或乘坐68路到“高教园区南站”下。4.客运西站(13km):乘坐16路到“高教
3.录取规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5日至3月19日3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0日至3月26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个人报名系统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费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务费概不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4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日起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在报到日前向学院书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4月1日至4月11日4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14日至4月17日5考生报到与测试时间4月18日6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学院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按专业类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后一名同分一并入围如报名人数不足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3报名资格书面评审办法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9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占1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7分等计6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7书面评审是怎么样的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3月22日至3月31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9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占10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按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后一名同分一并入围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招生考生问答
2书面评审3月22日至3月31日3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4月1日至4月11日4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14日至4月17日5考生报到与测试时间4月18日6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书面评审1.2018年3月26日至4月8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进行评定,满分100分。2.学院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3.符合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