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籍新生
根据绍兴市公安局绍公通[2006]83号文件要求,被我院录取的绍兴市(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诸暨市)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二)其他省、地市新生(自愿迁移)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自愿迁入学校后,在读期间不予迁出(除退学、肄业)。
户口转入学校的,请注意以下几点:
⑴办理户口迁移时,请核对户口迁移证是否有差错,有差错的,迁移证必须重开。
⑵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如有不同,应尽早更正统一。
⑶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一级,如××省××市(县)。
⑷户口迁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799号。
⑸户口迁移证上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⑹居民身份证如果遗失,必须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遗失证明,务请尽早补办。
1.招生计划(总计495人)
院校 代号 |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英语要求 | 参考学费 (元/学年) |
0122 | 文史类 | 001 | 汉语言文学 | 80 | 无要求 | 23250 |
002 | 英语 | 75 | 无要求 | 17000 | ||
00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 | 无要求 | 17000 | ||
经管类 | 004 | 会计学 | 80 | 无要求 | 23250 | |
005 | 工商管理 | 45 | 无要求 | 23250 | ||
00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无要求 | 17000 | ||
理工类 | 007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5 | 无要求 | 19000 | |
008 | 土木工程 | 45 | 无要求 | 26250 | ||
009 | 工程管理 | 80 | 无要求 | 17000 |
类别 |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允许报考的相同 或相近专业名称 | |
文史类 | 001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类规定对应专业的考生均可报考 | |
002 | 英语 | |||
00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经管类 | 004 | 会计学 | 经管类规定对应专业的考生均可报考 | |
005 | 工商管理 | |||
00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理工类 | 007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规定对应专业的考生均可报考 | |
008 | 土木工程 | |||
009 | 工程管理 |
(五)新生赴校的交通费自理。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乘火车者,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向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学生票。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一)凡我院新入学的学生党员报到后一周以内,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省内转入的请由原所在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网上转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省外转入的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介绍信必须由县(市、区)级以上或其他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接收单位为绍兴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为:绍兴市委组织部,所去党支部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学院基本情况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拥有独立校区,坐落于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一)绍兴籍新生根据绍兴市公安局绍公通[2006]83号文件要求,被我院录取的绍兴市(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诸暨市)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二)缴费时间、方法及程序1.缴费时间:2018年8月31日前2.缴费方式:通过银校通或支付宝缴纳。(1)浙江省内(宁波地区除外)缴费a.通过“银校通”缴纳(如遇问题,联系电话:0575-)。到省内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缴费(不收取手续费),操作程序为:告知校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缴费→收取银行缴费回单(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到校统一开具发票。b.通过“支付宝
2.缴费方式:通过银校通或支付宝缴纳。(1)浙江省内(宁波地区除外)缴费a.通过“银校通”缴纳(如遇问题,联系电话:0575-)。到省内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缴费(不收取手续费),操作程序为:告知校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缴费→收取银行缴费回单(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到校统一开具发票。b.通过“支付宝”缴纳。操作程序:支付宝→更多→教育公益→大学生活→全部→缴费大厅
(二)其他省、地市新生(自愿迁移)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自愿迁入学校后,在读期间不予迁出(除退学、肄业)。户口转入学校的,请注意以下几点:⑴办理户口迁移时,请核对户口迁移证是否有差错,有差错的,迁移证必须重开。⑵户口迁移证
报到(一)报到时间:2018年9月6日(周四)(二)报到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务必看清录取通知书上写明的报到时间、地点和地址。报到当天,绍兴市区各主要车站设有新生报到接待处,新生也可选乘公交车和出租车到学院。)(三)入学手续新生入学须经身份核实,到校后凭我院发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及
户口迁移(一)绍兴籍新生根据绍兴市公安局绍公通[2006]83号文件要求,被我院录取的绍兴市(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诸暨市)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二)其他省、地市新生(自愿迁移)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
(二)校园110(报案、求助):0575-,夜间到校需要帮助的同学请直接拔打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