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一览表》,不能和初试科目重复,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同《2018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部分。

四、复试成绩(一)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凡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或考试科目有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二)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资格条件1.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要求且符合所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2)根据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型,结合各专业研究方向,并遵循学院招生计划合理分布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等因素选取复试考生。四、复试成绩(一)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凡综

(三)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工程学部(院)负责解释。航空航天工程学部2018年3月22日航空航天工程学部2018年3月22日

1、报到时间:3月27日(周二)8:30-11:30接收资格审查,确认调剂专业、复试科目,领取复试安排表。地点:航空宇航馆一楼大厅。专业课笔试地点:传热学宇航馆217工程测试技术宇航馆401钣金成型原理与工艺宇航馆313面向对象编程技术工程力学宇航馆202高分子材料合成学重点实验室大楼(中楼)二楼会议室飞行器总体设计、飞行器制造技术通航楼201

一、复试考生1、一志愿考生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的合格考生(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2、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合格考生。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要求且符合所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2)根据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型,结合各专业研究方向,并遵循学院招生计划合理分布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等因素选取复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