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语测试外语测试总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口语测试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拟录取的考生调档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或邮寄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或邮寄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或邮寄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
一、复试的录取工作的组织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详见《2018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调剂考生的遴选(1)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要求且符合所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2)考虑到学院对考生专业方向的需求,参照本学院各个学科方向考生名额和所能带学生的导师方向和人数,按照各自专业方向均衡的原则,选取复试学生。(3)参加过本专业全国性的专业学科大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优先。
(2)破格流程由考生本人向所报考学院申请,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审核后将破格依据及意见上报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以校发文形式向省招办上报破格复试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三)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破格条件如有初试公共科目(限数学或英语一门)成绩略低于《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但专业科目成绩优异或在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破格复试,择优录取。
1.一志愿考生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的合格考生(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一)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一览表》,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本细则由沈航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3月21日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3月21日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3月21日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