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江苏省考生:请直接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2、江苏省考生:请直接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2)江苏省考生:美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低控制分数线,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与美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

2、江苏省考生:请直接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1)非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艺术类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另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后,进档后给予综合成绩加10分的优惠。注:艺术类文化课成绩与生源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均按满分750分折算。

①非江苏省考生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江苏省考生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