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招收本科直博研究生,详见“苏州大学2022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五、推免工作会议通知为加强今年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学校定于2017年9月8日(周五)下午4点,在校本部外国语学院所在的崇远楼201会议室召开推免工作会议,请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和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准时与会。特此通知。附件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8.doc(36.0K)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doc(35.0K)附件3: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doc(34.5K)附件4
4.调剂。合格生源人数不足的专业,可进行校内、校外调剂复试,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4)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进行(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之间及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参照我校201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6)破格复试考生、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7)其它:原报考学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基本执行2018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志愿生源上线充足的部分专业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原则上依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要求,不限单科。
一、总体要求各单位应坚持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双阵地”宣传、构建“学校-基层单位-学科-导师”四级体系,认真总结本单位近年研招宣传工作及其成效,精心制订本单位2018年研招宣传工作计划,明确招生宣传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目标等,并着重落实。
四、复试的基本要求1、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按学术型1:1.3至1:1.5、专业型1:1.5倍(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组织考生参加复试。2、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学术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3、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专业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从高分
2021年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有意向申请2021年推免生的同学(包括本校和外校),请于即日起-9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xwyssq.yjs..cn/bm/)进行预报名。请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2.未进行预报名的推免生届时可登陆“全国推免系统”进行报名,相关基层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基层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5.苏州大学收推免生具体办法将于教育部2018年相关文件下达后立即公布,敬请关注。
6、推免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取得苏州大学推免候补资格的考生不需再参加本轮复试。
2.人数要求:外校推免生、外校统考生至少各遴选1人。请各单位对遴选的联络员做好研招宣传的培训辅导,并组建一个研招咨询QQ群予以公开(研招老师和联络员需加入QQ群),方便考生咨询与交流,同时也方便各单位有针对性的进行研招宣传,要求联络员在接受考生咨询时要端正身份、规范言行,同时注意安全。学校将给予联络员适当的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