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监督和保证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监督和保证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05:19:53 解决时间:2018-02-03 09:42

满意答案

五、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和执行教育部的“十公开”要求和“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2-03 09:42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

    1楼

    ①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D及以上等级;

  • 中专学校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如下

    2楼

    4.根据《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如下:①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D及以上等级;②艺术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 中专学校

    2021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招监督和保证

    3楼

    五监督和保证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和执行教育部六不准十禁令十公开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2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学校由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招招生章程

  • 中专学校

    2021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督和保证

    4楼

    五监督和保证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和执行教育部六不准十禁令十公开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2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学校由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国适用

  • 中专学校

    2022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职教高考监督和保证

    5楼

    2022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章程监督和保证

  • 中专学校

    2022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督和保证

    6楼

    2022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国适用)监督和保证

  • 中专学校

    2017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外监督和保证

    7楼

    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 中专学校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国)监督和保证

    8楼

    监督和保证1.学校由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 中专学校

    2017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监督和保证

    9楼

    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 中专学校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监督和保证

    10楼

    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和执行教育部的“十公开”要求和“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