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具体奖助措施按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招生监督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557-。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宿州学院普通本科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我校原有18名考生获专升本免试录取资格,由于李泉等9位同学提出自愿放弃免试录取资格,现免试录取9人。在我校公布考试成绩期间,胡雪萍等3位考生在达到录取分数线(参考线)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向我校提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同意取消其专升本拟录取资格。基于上述情况,结合《宿州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现将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公示如下:专业名称录取分数线
考生成绩复核结果5月18日,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招生就业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专业教师对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逐一进行复查。经复查,所有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均正确无误。
招生对象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且为当年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招生计划及编制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17〕201号)文件要求,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状况,编制如下招生计划。
奖助勤贷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奖助措施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一)国家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助措施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奖助金额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高6000元/年。
奖助措施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具体奖助措施按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
奖助措施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具体奖助措施按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