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初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专业计划选考科目建筑学15物理、历史、技术

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10元/人。

收费标准通过初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初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初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