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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本科后续管理

2018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后续管理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4-28 09:11:05 解决时间:2018-03-2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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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后续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3-2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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