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三)高职(专科)免试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四)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按照黔教高发〔2018〕45号文件执行。免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退役士兵的录取工作,依据我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五)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录取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请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网址:<http://gkzy.***/>)查询录取情况。
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按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8%执行,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达。
第八条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网站查询。
1011招生录取工作总结与交流招生与录取工作全面结束答案来源于2017年铜仁学院高考招生与录取工作流程
第十条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可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相对应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一
第十条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可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相对应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一
2.我院专业课命题及考务工作由学院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4月5日前向报考考生公布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内容。
(五)在整个“专升本”考试、命题和录取过程中,严格实行专人负责制,哪一环节出现问题,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负责解释,确保“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附件:铜仁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报名登记表.doc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录取工作(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二)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
录取工作(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二)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将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三)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