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严格依据合格考生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3、复试作弊者,取消录取资格。4、录取同时参考:(1)政审结果,(2)体检结果,(3)心理健康测试结果。
5、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一致。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信息将于近日发布在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请及时浏览查询。
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严格依据合格考生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3、复试作弊者,取消录取资格。4、录取同时参考:(1)政审结果,(2)体检结果,(3)心理健康测试结果。5、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教学司〔2017〕5号)规定,专项计划专用的原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单独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1)我校各招生专业(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执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40分,总分≥235分。2、复试比例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各学科(领域)的实际招生规模,按照差额原则,依据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临床医学学科(类别)总体上按照1:1.4,其他学科1:1.2。一
(二)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按本通知要求同时进行。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1)我校各招生专业(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执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40分,总分≥235分。2、复试比例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各学科(领域)的实际招生规模,按照差额原则,依据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临床医学学科(类别)总体上按照1:1.4,其他
(2)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药学专业、公共卫生(专硕)、制药工程学(专硕)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无存储、记忆、编程功能的科学型计算器备用。泰山医学院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泰山医学院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泰山医学院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2、加分资格审核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考生,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初试总分加10分。在复试报到须提供有关批文、及证件材料。
1、复试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在复试环节,将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考生复试需携带的材料请参照第六条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在复试环节,将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考生复试需携带的材料请参照第六条执行。2、加分资格审核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考生,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初试总分加10分。在复试报到须提供有关批文、及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