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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28 12:08:12 提问时间:2018-02-07 09:42

相关问答

  • 职中

    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书发放学校定于6月14日起发放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1楼

    1.学校定于6月14日起发放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 职中

    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部分专业继续调剂考生拟录取。学校将于4月3日18:00-4日通过研招网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随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请注意查看

    2楼

    4.拟录取。学校将于4月3日18:00-4日通过研招网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随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请注意查看。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通知”,按流程完成调剂录取工作。拟录取专业以在“研招网”填报并终接受待录取的专业为准(如在“研招网”所填报的调剂、复试专业与拟录取专业不同,须于复试通过后12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按照拟录取专业重新填报调剂志愿)。逾期未接受“待录取通知”且未向我校研究生院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职中

    2019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3楼

    七、复试录取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名单于3月下旬公布。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职中

    2016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4楼

    七、复试录取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名单于3月下旬公布。

  • 职中

    2021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5楼

    2021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录取

  • 职中

    2014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6楼

    七、复试录取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三月中旬公布,复试通知于三月下旬公布,复试通知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 职中

    2018年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第二批调剂要求及程序复试、拟录取时间安排

    7楼

    (二)、复试、拟录取时间安排复试时间:4月21、22日两天进行。4月19日-21日:登陆“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各学院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并打印“面试情况登记表”。4月21日上午报到: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上午12点以前持“面试情况登记表”到迎西校区办公主楼研究生院423房间报到。“面试情况登记表”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调剂专栏—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下载。未按时报到者将不安排复试。4月21日下午:学院面试、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审查:4月21日下午:各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各学院均设在迎西校区,具体地点近期公布。4月21日下午:通

  • 职中

    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补充凡拟录取考生均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的拟录取信息,状态为“已接受该待

    8楼

    1.凡拟录取考生均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的拟录取信息,状态为“已接受该待录取通知”。

  • 职中

    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9楼

    七、复试录取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名单于3月下旬公布。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职中

    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补充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如因任何原因拟放弃待录取资格,请立即

    10楼

    3.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如因任何原因拟放弃待录取资格,请立即(4月18日前)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及录取学院联系,以办理放弃待录取资格的相关手续。对于已经接受待录取后未办理放弃待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出具任何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证明,将来因此在就业派遣、升学、各类入职考试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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